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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福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项目、含氟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7 14:23:11.0    阅读人次:37778次    【打印本稿

福建元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三明市三元区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实施“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项目、含氟精细化学品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12.5万吨/年氟化氢生产线,保留现有已批在建2.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生产线,新建12万吨/UP级电子氢氟酸和13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生产线,建成后公司产品方案为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2万吨/UP级电子氢氟酸和3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福建元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福建元福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项目、含氟精细化学品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福建元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67600万元

生产规模: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2万吨/UP级电子氢氟酸、3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元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布溪101

人:陈翔杰        联系电话:0598-8205587   电子邮箱:fjsgfdb@163.com

3、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8号       邮编:350011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91)83542992      电子邮箱:huanbao@fjyjy.cn

4、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caTJvQN8KQqu5Ilsw0l-A 提取码: tn2e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福建元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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