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1 10:41:43.0 阅读人次:14604次 【打印本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74号),现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热回收焦炉余热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热回收焦炉余热发电工程
建设地点:三明市工业中路三钢厂区内
建设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edleiHapWXuqwDRCY2Y0g
提取码:s1g8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