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4 14:53:10.0 阅读人次:18340次 【打印本稿】
1.招标项目名称:弱粘煤
2.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公司
3.标的物
物料描述 |
质量 |
粒度 |
数量(三钢过磅数) |
单价 |
备注说明 |
弱粘煤G5和弱粘煤G15 |
1、弱粘煤:灰分Ad≤10.5%,硫分St,d≤0.450%,挥发分:9.00%≤Vd≤14.00%,G≥10。单一煤种。粒度≤50mm。 |
粒度0-50mm |
10000吨±10% |
|
|
交货时间:
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公司拟采购以上产品,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后予以投标报价。
5.招投标时间:
6.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参与竞标的单位在竞标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7.请填写报价和交货期,并签名盖章。投标文件若无注明厂家品牌、无交货期、无总报价作为无效标处理。
8.付款方式:
8.1按批结算。结算时间以卖方发运时间为准,卖方需提供铁路发运时间证明。
8.2卖方凭买方的过磅验收单、质量化验报告单与买方结算后开具全额发票。火车运输采用两票结算,发票为17%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铁路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8.3买方收到卖方全额发票后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9.保证金
9.1 本次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未中标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2017年在三钢帐户上已有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承诺用已有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应额度作为本次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入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市工行三钢支行,账号:1404051609001002314。投标人在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弱粘煤 保证金) 。
9.2 请投标人于开标前(
9.3 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开始向未中标人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要求不退回投标保证金的,可作为下次投标保证金。
10.中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须交纳 伍 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另行交纳或在应付未结货款中冲抵。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办理或合同约定时间。
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1.2中标人未按约定签订合同;
11.3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1.4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11.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2.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13.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有权将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13.1投标人不足三人或有效投标不足三份;
13.2 全部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13.3 投标人超过3个,评标过程中,评委认为所有投标文件不具备竞争性;
13.4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4.我方声明: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且可能拆包中标。(中标价格以两种煤重量加权计算)
15.交货地点:三明市三明站。
16. 投标有效期:_40_天,如果投标人有异议,请另作说明。
招标人:(盖章)
联系人:
电 话:0598-8205519
地址:福建三明市工业中路1号
邮编:365000
__2018__年_4_月_20_日
投标人:(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