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三钢高校毕业生待遇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权属企业:
为增强集团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营造留住和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培养一支优良稳定的后备队伍,现就进一步提高人事处招收录用的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的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重点本科高校(指“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下同)毕业生到三钢见习期满后,岗位工资系数提高至1.8,二类本科岗位工资系数提高至1.6,工程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系数提高至1.9。
二、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配偶无工作的,由该高校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单位或部门考核优秀并推荐,集团公司将酌情招收(本待遇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要求:
(一)配偶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配偶系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工程类)的,由公司人事处按有关规定招收录用;
(三)重点本科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配偶不符合(二)所列条件,但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每年5月份由劳工处按规定招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配偶进公司后,该高校毕业生应与公司签订继续服务6年的协议书;
(四)重点本科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配偶系高中(含中专、技校)学历的,每年5月份由劳工处按规定招收为协议工;配偶进公司后,该高校毕业生应与公司签订继续服务6年的协议书;
(五)二类本科高校毕业生配偶不符合(二)所列条件,但系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今后公司如对外招工,其笔试成绩在享受职工配偶照顾加分的基础上追加10分。
三、高校毕业生参加三钢经济适用房、过渡房分配时,可在《三钢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三钢廉租过渡房管理暂行规定》计分的基础上加分,其中一般本科高校毕业生追加2分,重点本科高校毕业生追加3分,硕士研究生追加5分。
四、高校毕业生在三钢工作满3年(经所在单位或部门考核优秀并推荐),结婚后夫妻户籍均在三明市区,在本规定下发后,夫妻双方在三明市区共同新购首套住房(夫妻双方省内没有住房、没有省内房产交易记录者),凭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无息委托贷款。其中二类本科高校毕业生10万元,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15万元,均为10年内按月等额本金还款。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无息委托贷款的,须同三钢签订补充协议,在领取一次性无息委托贷款后,应与公司签订继续服务6年的协议书;如夫妻双方均为高校毕业生的,按就高学历原则享受贷款待遇,并由较高学历一方与公司签订继续服务协议书。
五、适当提高集团公司直属机关部门高校毕业生待遇。机关部门二类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在聘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奖金系数提高至本部门奖金基数的1.2倍。
六、适当调整高校毕业生安置费。2011年以后招收录用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安置费统一为2000元。
七、重视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训,与高校联办工程类在职硕士班。各用人单位要推行高校毕业生职业生涯设计,多吸收大学生参加项目攻关等科技创新活动,创造更多的培训机会。
八、每年除按惯例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外,适当招收专业对口(工程类)、有二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研究生可延至35周岁)以下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一)二类本科以上研究生;
(二)重点本科高校毕业生;
(三)冶金高校二类本科以上的冶金工程、轧钢工艺、冶金机械、电气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焦化方向)专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二类本科以上的铁路运输、铁路信号、内燃机车、深冷、通风、焊接、钢构工程、总图运输等工程类紧缺专业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经用人需求单位(部门)面试合格后招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享受与当年新招收同等学历高校毕业生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按岗位及技术职称领薪。
九、本规定未明确和规定事宜,仍按照《三钢新招收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三钢人事〔2010〕130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
十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О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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